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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住房城和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设计技术措施、施工技术措施与质量控制、检测与验收、运行管理、评价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管理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10058GB/T30591GB/T31433GB/T34010
电梯技术条件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
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建筑物气密性测定方法风扇压力法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1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糖心vlog在线观看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5080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GB/T51350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JGJ/T132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145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T151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JGJ/T177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糖心vlog入口
JGJ/T288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
JGJ/T389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
JGJ/T449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
JGJ/T461-2019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
DB37/5155-20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passiveultra-lowenergypublicbuildings
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的初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相同,能效指标略低于近零能耗公共建筑,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DB37/5155-2019降低40%以上。
3.2近零能耗公共建筑nearlyzeroenergypublicbuildings
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能源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DB37/5155-2019降低60%以上。
3.3零能耗公共建筑zeroenergypublicbuildings
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的高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相同,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和周边的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年产能大于或等于建筑全年全部用能的建筑。
3.4建筑能耗综合值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单位面积年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的终端能耗量和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利用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两者的差值。
3.5基准建筑referencebuilding
计算建筑本体节能率和建筑综合节能率时用于计算符合DB37/5155-2019相关要求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建筑。
3.6建筑本体节能率buildingenergyefficiencyimprovementrate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设计建筑(不含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建筑能耗综合值与其基准建筑的能耗综合值的差值,与基准建筑能耗综合值的比值。
3.7建筑综合节能率buildingenergysavingrate
设计建筑和基准建筑的能耗综合值的差值,与基准建筑能耗综合值的比值。
3.8性能化设计performanceorienteddesign
以建筑室内环境参数和能耗指标为性能目标,利用建筑模拟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优化,最终达到预定性能目标要求的设计过程。
3.9全装修decorated
在交付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3.10气密层airtightlayer
由气密性材料和部件、密实抹灰层等形成的防止空气渗透的连续构造层。
3.11太阳得热系数solarheatgaincoefficient(SHGC)
在照射时间内,通过透光围护结构部件的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与透光围护结构外表面接收到的太阳辐射量的比值。
4 基本规定
4.1 技术与管理
4.1.1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遵循“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以室内环境设计参数及能效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围护结构、能源设备和系统等性能参数为推荐性指标,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建筑能耗进行平衡和替代,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实现超低能耗目标。
4.1.2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精细化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及智能化运行模式,并应符合GB55015的有关规定。
4.1.3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和档案文件,运用现有运行数据并进行优化,采取智能化运行管理措施。
4.1.4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采用全装修交付,不应损坏围护结构气密性和影响气流组织,并宜采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材料与部品。
4.2 技术指标
4.2.1 室内环境设计参数
4.2.1.1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
室内热湿环境参数 | 冬季 | 夏季 |
温度(℃) | ≥20 | ≤26 |
相对湿度(%) | ≥30 | ≤60 |
表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续)
室内热湿环境参数 | 冬季 | 夏季 |
注1:冬季室内相对湿度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的计算; 注2:有特殊温湿度要求的房间如: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的特殊库房及餐饮类建筑冷库等房间可根据具体需求确定设计温湿度,不受此参数限制。 |
4.2.1.2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新风量应符合GB50736的规定。
4.2.1.3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满足下列规定:
a) 医院、办公、商业等建筑的主要建筑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达到GB50118中高要求标准限值;
b) 旅馆类建筑的主要建筑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GB50118中空气声隔声标准的一级规定;
c) 学校等教育建筑的主要建筑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GB50118中学校建筑的隔声标准要求。
4.2.1.4 室内装修材料应选用经环保认证的材料,室内污染物控制应符合JGJ/T461-2019的第3.2.1条的要求。
4.2.2 能效指标
4.2.2.1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能效指标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能效指标
建筑本体性能指标 | 节能指标 |
建筑综合节能率(%) | ≥40% |
建筑本体节能率(%) | ≤20% |
建筑气密性(换气次数N50) | ≤0.1 |
注:当基准建筑为1980年代建筑时,建筑综合节能率为85%。 |
4.2.2.2 近零能耗公共建筑能效指标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近零能耗公共建筑能效指标
建筑本体性能指标 | 节能指标 |
建筑综合节能率(%) | ≥60% |
建筑本体节能率(%) | ≥30% |
建筑气密性(换气次数N50) | ≤1.0 |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10% |
注:当基准建筑为1980年代建筑时,建筑综合节能率为90%。 |
4.2.2.3 建筑能效指标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并提供建筑能效计算报告,参照附录B。
4.2.3 技术参数
4.2.3.1 公共建筑非透明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可按表4选取。
表4公共建筑非透明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K)
维护结构部位 | 传热系数K(W/M2·K)) | |
维护结构部位 | 传热系数K(W/M2·K)) | |
外维护结构 | 屋面 | 0.10~0.30 |
外墙 | 0.10~0.30 | |
地面及外挑楼板 | 0.25~0.40 | |
内部分隔维护结构 | 楼板 | 0.30~0.50 |
供暖与非供暖房间的隔墙 | ≤1.20 | |
非供暖地下室顶板 | 0.3~0.4 |
表5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和太阳得热系数(SHGC)值
性能参数 | 数值 | |
传热系数K(W/M2·K) | 外窗及透明幕墙 | ≤1.50 |
屋顶采光窗 | ≤1.50 | |
太阳得热系数(SHGC) | 冬季 | ≥0.45 |
夏季 | ≤0.30 | |
注:太阳得热系数(SHGC)包括外窗及遮阳(不含内遮阳)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 |
4.2.3.3 建筑外门窗(包括透明幕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外窗的气密性能不宜低于GB/T31433中规定的8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GB/T31433中规定的4级;
b)外门、分隔供暖空间与非供暖空间的内门气密性能不宜低于GB/T31433中规定的6级;
c)外门非透光部分的传热系数K值不宜大于1.50W/(m2·K);分隔供暖空间与非供暖空间的内门传热系数K值不宜大于1.60W/(m2·K);
d)外窗和遮阳装置性能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夏季遮阳,冬季得热以及天然采光的需求,并优先糖心vlog官网
选用可调节外遮阳设施;
e) 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GB/T5824的规定,并应优先选用GB/T30591规定的常用标准规格的门、窗洞口尺寸。
4.2.3.4 能源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热效率不应小于表6中规定的限定值。
表6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的热效率限定值
类型 | 热效率(%) | |
户式供暖热水炉 | η1 | 99 |
Η2 | 95 | |
注:η1为供暖炉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热水状态为50%的额定热负荷,供暖状态为30%的额定热负荷)下两个热效率值中的较大值,η2为较小值。 |
b)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供暖热源时,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表7的限定值。
表7空气源热泵机组性能系数限定值
类型 | 低环境温度名义工况下的性能系数COP |
热风型 | 2.00 |
热水型 | 2.30 |
c)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水冷式多联机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C)不应小于表8规定的限定值、风冷式多联机(APF)不应小于表9规定的限定值。
类型 | 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C)/(W/W) |
水环式 | 6.0 |
表9风冷式多联机空调(热泵)全年能源消耗效率限定值
名义制冷量(CC)W | 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Wh)/(Wh) |
CC≤4500 | 5.0 |
4500<CC≤7100 | 4.5 |
7100<CC≤14000 | 4.2 |
d)采用燃气锅炉时,在其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热效率不应小于表10规定的限定值。
表10燃气锅炉的热效率
性能参数 | 锅炉额定蒸发量D(t/h)/额定热功率Q(MW) | |
D≤2.0/Q≤1.4 | D>2.0/Q>1.4 | |
热水型 | ≥92% | ≥92% |
表11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性能系数限定值
类型 | 性能系数COP(W/W) |
水冷式 | 6.00 |
风冷或蒸发冷却 | 3.40 |
表12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性能系数限定值
类型 |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水冷式7.50 |
水冷式 | 7.50 |
风冷或蒸发冷却 | 4.00 |
e)新风热回收装置换热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显热型显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5%;
2)全热型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0%。
f)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GB50189的有关规定;
g)新风热回收系统空气净化方式宜采用静电吸附等技术手段,对大于或等于0.5μm细颗粒物的一次通过计数效率宜高于80%,且不应低于60%。